一、项目申报
1、北京大学校级重点引智项目;
春季学期初,系外事办公室接国际合作部下发的北京大学校级重点引智项目申请材料,群发至全体科研教师。如需申请,老师们可按具体要求填写相关项目申请。
2、历史学系于越校友基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
如未获得国合支持,可联系外事办提交材料申请历史学系于越校友基金国际交流资助,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邀请海外学者。系内支持项目为海外学者项目和海外名家项目,额度不超过校级支持的80%。
二、海外学者邀请
1、(主请老师)门户系统报备
主请老师登录校内门户系统,搜索“外国专家服务系统”,进入“外专管理→我的外专申报→学术访问、国际会议外专申报”,依次填报学者信息,并保存提交,进入审批流程。
2、(外事办)出具签证邀请函
线上审批完成后,系外事办为外籍学者出具签证邀请函(如需)。
3、(外事办)校园准入、临时餐卡及图书卡办理
主请老师可在学者来访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上协助提供临时证件办理申请表(后附至下载专区)信息至外事办,方便办理临时入校准入、餐卡、图书证等手续。
4、(主请老师)提交海外引智项目成果材料
项目完成后,请主请老师在2周内协助提供相关文字、图像或者音视频材料至系外事办公邮:glsxxwsbgs@pku.edu.cn,以便用于系内资料存档及宣传使用。
(1)文字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讲座信息、主讲人简况,活动的通知稿、主讲稿、新闻宣传稿等,文字资料可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字数不限。
(2)图像、音视频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设计图、讲座现场照片(含讲座主讲人近照、讲座全景照片等),配有完整准确的文字说明,如主讲人姓名、报告主题、时间、地点、摄录者等要素,图片格式以jpg为宜,发送原图,画质清晰,大小不限。
三、项目报销
1、报销项目
国际旅费、住宿费、酬金、接待费及其他费用。
2、报销所需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专家学者接待审批表(后附至下载专区);
(2)北京大学海外引智项目完成报告;
(3)票据:住宿(发票及明细表)、国际旅费(机票发票、行程表、支付记录、护照入境页、机票存根)、酬金(外专护照、入境页、劳务签收表)等材料。
注:如酬金涉及境外汇款,可提前联系外专提供如下银行账户信息:
① Scanning copy of passport first page
② Person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passport number and mobile phone number
③ Bank name
④ Detailed Bank address
⑤ SWIFT/BIC/ABA Code
⑥ Bank account number /IBAN Code
⑦ Account name
⑧ Correspondence address
⑨ Residency country
3、报销注意事项
(1)校外发票需要2人签字;
(2)接待费用中,餐票酒水不报销,校外餐票需要线上验真;
(3)市内交通需附发票、行程截图及支付记录;
(4)根据财务部最新要求,海外学者酬金原则上不再接受由系内老师们代转,均需通过境外汇款或汇入外专国内银行账户方式支付。
(5)考虑汇率差及财务报销便捷性等因素,建议除学者酬金等必要的境外汇款外,其他住宿、机票等可由人民币结算支付。
报销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系财务办公室胡老师:62754240
系外事办公室尹老师:627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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